在家被绑架枉判 72岁吴俊苹被劫入冤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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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保定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吴俊苹老太太一人独住,二零二零年六月六日在家做饭被一帮警察入室绑架、抢劫、关押构陷,被非法判刑一年半,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被劫持至河北省女子监狱。家属在继续申诉中。

二零二零年六月六日上午十点,吴俊苹(吴俊萍)老人正在家做饭,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新市场派出所警察平战龙,李海波等十几个警察,带了一个女人――京电社区的工作人员崔娜骗开门,蜂拥而入,没有出示任何手续,非法抄家,抢走了大法书、电脑和打印机等私人财物。

吴俊苹老人被劫持在竞秀区新市场派出所,两天没喝水没吃饭。警察晚上故意把空调开的很低冻她,让她睡在地上,没有盖的东西。他们强按着吴俊苹抽了两次血,第二天强按着吴俊苹按手印时吴俊苹晕倒,拉到急救中心,在医院量血压193,医生说都200了。然而恶警平战龙从清苑弄了一张血压150的证明,硬是把吴俊苹送进保定市清苑看守所关押构陷。

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十三时左右,在保定市清苑看守所南边的法警基地,由保定市中院指定的高阳县法院非法庭审吴俊苹老人,公诉人王东方拿出案卷照片让吴俊苹指认是否归自己所有时,吴俊苹老人说:我不看,我没有罪;我有什么都不违法,都是合法的。吴俊苹在法庭上讲述了新市场派出所的平战龙、李海波、李联合对她的变相虐待。

家属辩护人要求当场宣读小册子全部内容,以辨别是否属于危害法律实施的证据,仅看封面是和本案指控罪名无关。庭长李志勇声称证据太多,没有带过来。

辩护律师发表质证意见时指出:1、案件来源违法。仅凭工作摸排,重点监控就上门搜查属于违法行为。这样就是选择性执法,知道谁是法轮功学员就选择性的上门搜查,既然修炼法轮功家里肯定会有相关的书和物品,那么就会被认定为“证据”。2、搜查扣押后,没有给当事人扣押清单,已属违法。3、在派出所的四次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字,所以没有任何意义。但是警察询问的问题有诱供的嫌疑。比如,你昨天在家里承认这些东西是你的,怎么今天不承认了。4、人证是京电社区的工作人员崔娜,她的笔录无法证明这些物证归当事人所有。5、《认定结论》没有鉴定人签字,保定国保大队没有鉴定资格。国保大队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,应属无效证据。

保定高阳法院十二月三十日通知家属一审作出判决:吴俊苹被非法判处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吴俊苹老人上诉至保定中级法院,中院法官田银娇不顾事实真相,维持高阳县法院一审非法判决。

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,吴俊苹被劫持至位于石家庄市的河北省女子监狱,目前被关在十四监区。河北省女子监狱以疫情隔离为由,不许律师和家属会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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